| 冀州市商务局各科室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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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4 15:45 文章来源:冀州市商务局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一、办公室
主 任:王新才
副主任:常殿磊
科 员:李兰长 刘 丽
电 话:0318—8612069
负责文秘、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等日常政务,拟订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承办人大、政协提案及信访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负责党建、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实施商务局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劳动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档案管理、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商务系统临时出国及赴港澳人员政治审查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工会、行风政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纪检监察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对涉及全局性、中心性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二、开放办、招商引资科(开放办和招商引资科合署办公,一个科室、两个牌子)
主 任:薛洪生(开放办、招商引资科总负责人)
王 玲:股级待遇
副科长:王素芳
科 员:巩海玉
电 话:0318—8612746
负责全市招商工作。提出招商的具体措施,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收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项目库、客户库;组织全市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和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协调、组织全市行业招商、专业招商、网上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
拟订全市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考核、奖惩;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申报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经济技术交流、促进区域经济技术合作;负责与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负责科技开发资金的审核、使用和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考核全市引进省外资金、技术、人才工作;负责我市对口支援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外地企事业单位在我市设立市级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审核、备案。
贯彻落实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全市国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审核、核准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外派劳务项目的审查,发放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外派劳务人员许可证书,并实施年度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统计工作和会同统计部门统计、分析、上报全市经济技术合作情况;
负责了解、掌握全市三资企业情况,依法保护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受理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提供政策、法律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市直三资企业集中收费管理;负责全市三资企业的日常联络和管理工作。
承担联合国等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对我市的赠款);负责国家签订的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等在我市的落实。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规章;管理和指导我市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和合作活动。
指导并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中介组织产业安全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市重要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有关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承担涉及我市的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调查和听证。
三、市场运行调节科
副科长:郜国茂
科 员:娄 娜
电 话:0318—8612728
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协调指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负责“三项行政执法”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生猪定点屠宰、酒类、调味品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各类商品展销、交流交易活动。
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指导管理;指导行业学会、协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拟订全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
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管理工作,核准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旧机动车流通市场秩序。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四、对外贸易科
科 长:杜书宁
电 话:0318—8612746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承办企业外贸经营权及其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审核、登记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一般货物的进出口年度计划;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管理;指导境内外业务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及外贸促进体系工作;承办全市驻国(境)外贸易企业(机构)设立的申报;负责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常驻我市商务代表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外贸货运代理企业的审核、申报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农产品进出口工作的措施;办理加工贸易的审批;负责全市进口货物唛头编号管理。
拟订和执行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贯彻实施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加工贸易的政策和措施;统计分析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依法监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承办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进口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招标工作。
负责我市涉及世贸组织的相关工作。配合商务厅、衡水市商务局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协助商务厅对我市产业申请发起对进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我市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全市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五、规划与财计科
科 长:李春霞
副科长:王雁玲
电 话:0318—8612728
贯彻国家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研究全市内外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工作;负责系统内企业的协调和监管工作,监管系统内企业国有股份的增值保值。
研究编制全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出口总值计划并监督执行;编报各项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合作业务资金、专项资金并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基建项目的计划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国内外贸易和经济合作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及统计工作;负责系统财务和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预算、决算的编报及经费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负责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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