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废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有关冀州镇个别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
| 2005-08-31 19:08 冀州商务之窗 |
关于废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有关冀州镇个别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冀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有关冀州镇个别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冀政(2002)45号
冀州镇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我市是2000年河北省14个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市)之一。在试点工作中,针对冀州镇的具体情况,探索制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今年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全面铺开后,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通告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有关冀州镇个别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今年镇财政因税费改革出现的支出缺口由市财政解决。要求冀州镇,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确保我市农村税费改革 的顺利进行。
二00二年七月十一日
|